在一个充斥着教学法培训、在线课程和AI教学助手的时代,我们或许早已忘记一个最古老的真理:真正的教育是一场灵魂与灵魂之间的相遇。
而正是在《教学七律》这本薄薄的小书中,John Gregory 用几近先知般的语言,为我们重申了这场相遇的七项律法。
这些律法不是操作指南,不是某种教育技术的“速成秘笈”,而是如同重力一般恒久、如同晨光一般温柔的真理。
今天,我愿意带领读者们穿越时间的迷雾,重新凝视这七条“古道”,也邀请你们一同思考:作为一位中国的父母、教师或门徒,我们当如何在今天持守这份千年相传的智慧。
一、认识之律:教师必须了解所教之道
在《教学七律》中,第一条律法是“教师必须知道他所教的内容”。这是所有教育的起点。你不能引导他人走一条你未曾走过的路,正如你不能将水从一口干涸的井中打上来。
在今日的教育体系中,我们时常见到“知识外包”的现象:课件下载自互联网,讲义照抄出版物,甚至连思想也来自他人的脚注。但真正的教师必须是先行者,是山中行者。他所说的每一句话,都必须来自亲身的经历、内化的理解与真实的信仰。这一点,就算再如何会使用AI工具都不能够代替。
二、语言之律:教师与学生必须使用彼此理解的语言
路易斯曾在《人子为狮》中讲到,福音若不能说在人们听得懂的语言中,就仍是遥远的神话。这一律同样适用于教育。教师若高高在上,只以学术术语讲话,学生便只能在词语的迷宫中失落。
在中国的教养语境中,我们尤须警醒:不可以为“艰深”即是“高深”,不可以为“抽象”即是“属灵”。我们需要像先师一样,说比喻,说种子、面酵、葡萄树和浪子的故事。让真理在平凡中显明,让神圣在语言的温度中被感知。
三、熟知之律:学生必须有能力把握新知识的意义
学习不是被动接收,而是心智主动的参与。这就是“熟知之律”所揭示的。新知识若要被理解,必须与学生已知的内容建立联系——从已知通向未知,从熟悉通向陌生。
这就是比喻的智慧,也是中国古人所说的“循序渐进”。一个孩子无法理解“荣耀”的含义,却能懂得母亲的温柔目光;一个青年也许尚未掌握“国度”的概念,却在团契中初尝“家”的滋味。我们的教学必须从这些“已知”出发,引导他们逐步进到更深的真理。
四、主动之律:学习是学生自己的工作,教师只能引导、激发与帮助
这是《教学七律》中最反文化的一条。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之下,我们常常把“灌输”误作“教育”。家长希望孩子“被教好”,教师被评估是否“教到了位”,但学生的灵魂却无人问津。
真正的学习,如同点燃一把火,而不是填满一个桶。教师要做的,不是把每一个概念灌注进孩子脑中,而是激发他的渴望,使他成为一个寻道者。教育,不是以老师的完成度为度量,而是以学生的苏醒为归宿。
五、表达之律:学习需伴随表达,真正学会的知识必须能说出来、做出来
若一个孩子说不出他所学的,便很可能还未真正掌握它。表达不仅是展示,更是内化的标志。正如基督徒的信仰,若不能化为行动,便仍停留在认知的表层。
我们可以鼓励学生讲述、复述、写作、教授他人——正如奥古斯丁所说:“我教是为学。”一个孩子在向小弟弟解释“什么是公义”的时候,往往比他自己独自思考时学得更多。
六、复习之律:学习必须经常复习,方能牢固
我们都知道这句古语:“温故而知新。”但复习不仅是记忆的巩固,更是思想的沉淀。每一次回顾,都是一次重拾、再思、再建构的过程。
在家庭教育中,我们可以设置“回顾日”,或利用节期(如圣诞节、复活节)来重新讲述那些早已讲过的故事,使其愈发丰满、立体。就像婚姻中的“我爱你”必须反复说出口,知识的真理也必须常被提起。
七、完成之律:学习过程应以应用和实际成果为终点
最后一律指出,学习必须有终点,而终点不在于考试,而在于实际生活的操练。孩子学习正直,是为了在诱惑中站立得稳;学习敬虔,是为了在暗室中也能祷告;学习语言,是为了能读懂智慧的话语、也能爱人如己。
教育的果子,不在试卷,而在人。是他是否更像那独生子,是否更有勇气、怜悯与智慧。
结语
在这个不断追求“创新教育”的时代,我们需要回头,重新拾起那些看似陈旧但实则永恒的智慧。《教学七律》不是一种方法论,而是一种生命观,是关于“何为人、何为知识、何为教与学”的终极叩问。
愿我们在讲课之前,先为学生祷告;在讲述知识之前,先用爱铺好道路。因为教育的本质,是灵魂唤醒灵魂,生命塑造生命。正如路易斯所言:“下一代灵魂的塑造,是我们所能参与的最伟大工程。”
推荐阅读:
上帝留在作业本里的彩蛋 被这群老师找到了
平凡人家:才是古典教育的终极现场
语法×逻辑×修辞:古典文明留给现代人的终极语言武器
知识库链接:

留下评论